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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通知布告2025年第56号(关于实施船舶吨

发布时间:2025-04-09 09:40浏览次数

  为持续优化港口营商,海关总署决定实施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自从打印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布告如下:自2025年4月21日起,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船舶吨税法》缴纳船舶吨税后,下载并打印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。